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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登记遗失声明 (2017)14号
来源:bet365电脑网址
2017-11-13 09:42
浏览: 次
编号:2017第14号
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
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潢川支行因保管不善,将抵押人谢晖、谢滔,坐落于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2街道23街坊小东关街草湖路248号,不动产登记证明:20170000961号,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,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
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潢川支行
2017年11月13日
(责任编辑:秋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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